签署lihun协议一年多后发现被欺诈能否撤销该协议?
经常有一些当事人过来咨询的时候提到lihun两三年了,现在发现当时签署lihun协议的时候受到了欺诈,还能不能申请法院撤销该lihun协议呢?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该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
《最gao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lihun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该解释规定的撤销权行使期间是专属于lihun时受欺诈一方,是夫妻身份关系的协议。这里的“一年”起算的时间是从lihun开始,不适用中断、中止等合同行为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不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的。因此当lihun超过一年后才发现lihun协议出现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时候是不能撤销的。司法解释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后续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性。
因此,在签署lihun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对于财产问题一定分析清楚,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害。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帮助您减少lihun损失。
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
029 8523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