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
1、参评人员必须是认可的国民教育。
2、参评人员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技术2篇和技术工作总结1份。申报对的发表不做要求,已经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了的可作为申报的科研能力参考条件。
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陕西省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科目不少于56学时。
二、答辩
参加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的人员要参加现场答辩,答辩题目不少于2道,破格人员再增加2道题目。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实行学术“一票否决制”。材料的申报人员,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通过弄虚作、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工程师,一律予以撤销。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工程师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评委会对申报人可同时进行工程师确认和工程师晋升申报。
(二)工程师资格转换
已评聘技术职务的非工程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岗位,须在工程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工程师转换工作要求和本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申报。
(三)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强基层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57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技术人才的政策倾斜,对县及县(不含市辖区)以下基层技术人员参加工程师申报时,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中共陕西省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要求,鼓励各类人才扎根我省贫困地区建功立业,贫困县技术人员参与时给予政策倾斜。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并提交本人技术工作总结及有关材料。
(二)单位申请:申报人员所在企业应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意见后,由单位提出申请意见。凡群众意见较大或有弄虚作行为的人员,不得申请上报。
(三)省属企业参评人员的材料直接报送。市(区)属企业参评工程师人员的材料由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程师改革办公室)出具委托证明,由市中小企业局负责报送。
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1、身fen证正反面
2、学li毕ye证(第yi学li、后续学li)
3、学li电子注册备an表
4、现有工程师证shu(中级需提供评审表、红tou文件)
5、专利、期刊(有的话ti供,没有的话不ti供)
6、个人工作简历
7、2寸蓝底照片1张(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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