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
真抓实干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高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区领导担任组长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出台了《高陵区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高陵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工作方案》《高陵区“散乱污”企业验收工作方案》,全区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类施策、挂图作战,全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7个督导组进驻街办督导
各部门节假日为企业办理手续
高陵区在前期开展摸排工作时,对摸排情况分类造册,逐一登记备案,做到“区不漏街,街不漏村,村不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摸排工作的压力和责任逐级传导逐级落实到街、到村、到组,对于工业园区内 “企中企”类型的企业,区招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积极配合驻地街办开展摸排工作,做到应统尽统、不留死角。同时要求各街道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求,充分发挥三级环保网格长和网格员的作用,层层夯实责任,做到每个“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落实到村、到组、到人,明确企业包抓责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细化工作职责,限定整治时限。
区“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从工业和商务、环保、国土、市场监管、城管、安监、招商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7个“散乱污”工作督导组,进驻7个街办督导并协助开展工作,主要对相关街办“散乱污”企业的分类、整治、督导、检查及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为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依据。为了让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各职能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严禁出现推诿扯皮、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严格落实“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既保障了合法企业权益,又坚决查处了污染违法企业。
“散乱污”整治完成率73%
164户企业通过初验复工
“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离不开公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区委、区政府要求每一名参与“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党员干部既要当好业务员,又要做好宣传员,积极向企业、村组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教育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街办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报刊、微信、led屏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最大限度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区“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共印制发放“散乱污”企业整治宣传材料20000余册。
截至目前,高陵区摸排“散乱污”企业873户,已完成整治641户,整治完成率73%。其中,整改提升类336户,关停取缔类305户,已通过初验复工企业164户。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建立机制 强化督导 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深入开展
西安市安监局在“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中,按照省、市专项部署要求,以建设“美丽西安”为目标,牢固树立“五大”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制定计划,完善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编制《导则》
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分为9大类55项
自“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安监局各级领导多次深入厂区、街办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并实时对省市督查组检查发现问题进行跟踪督导,主动落实整改核查工作。
为保证“散乱污”企业的准确认定,市安监局协助专项工作组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进行甄别,并多次就2018年新摸排“散乱污”企业核定标准等有关问题进行商议。
通过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永康专题调研“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座谈会讲话要求,市安监局编制了《“散乱污”企业整治技术导则(安全生产类)》,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分为9大类55项,正式印发区县、开发区,明确了整治工作程序,为全市安监系统“散乱污”企业摸排整治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方案;建立了各区县、开发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联络对接机制,确保专人负责、专人对接,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度。
落实责任逐层分解任务
分片包抓督查整治效果
市安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西安市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县、开发区严格贯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定整治方案,完成整治任务。
为敦促工作推进,市安监局将各辖区完成情况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坚决将“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市安委办成立“散乱污”专项督查组,对各区县、开发区“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根据典型案例的督查情况,市安监局向全市印发了《关于环保督查鄠邑区问题的通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汲取教训,在本辖区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市安监局负责督导督查新城区、高陵区、泾河新城3个地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导督查,以保障“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