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又有新进展。女车主昨日表示,她已收到车辆鉴定结果,显示涉事奔驰车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5月27日,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了关于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西安利之星存在两项违法行为:
其一,其销售给w女士的奔驰c ls300型号轿车,经陕西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存在装配质量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该销售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的“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的行政违法行为。
其二,其隐瞒发放贷款的条件和时限、起息日期、车辆真实交付日期等重要信息,且在w女士实际已获得奔驰金融相应数额贷款的情况下,未告知真实情况,仍为她提供无需必要的垫资服务并收取垫资服务费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构成《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所称的“夸大、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政违法行为。
以上两项处罚合计罚款100万元,收缴国库。
对此,西安利之星表示,“诚恳接受并将严格执行”。同时,车主王倩发布文章称,自己选择与西安利之星和解。